【作者】佳宏城更
【摘要】5月1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明确将松山湖、南城、东城、塘厦、虎门、常平、寮步、长安、大岭山、厚街和大朗等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镇街(园区)。
附件: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
3e6c4654151c014aa2eb36cd58839c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