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政!商业办公、公寓可改保障性租赁住房,无需补缴地价款!

更新时间:2022-05-17

【作者】佳宏城更

【摘要】5月1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明确将松山湖、南城、东城、塘厦、虎门、常平、寮步、长安、大岭山、厚街和大朗等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镇街(园区)。




附件: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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