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佳宏城更
【摘要】5月27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作废的公告”及“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因标题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批次使用不当,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作废,并重新公告,本次公告不涉及公告原内容变更,最新公告以《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为准。
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1、大芬工业区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大芬工业区南片区项目位于布吉街道,布沙路以南,与京基木棉湾旧改项目相邻。项目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00284㎡,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52248平方米的公共利益地,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功能。项目现状以工业厂房为主,涉及兴业花园旧住宅小区。
深圳市大芬股份合作公司与布吉街道办拟作为联合申报主体。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2、白坭坑塘边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白坭坑塘边路工业区更新单元位于平湖街道,横东岭路与东深路交汇处东北侧。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47790㎡,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7925㎡的公共利益用地,贡献率达16%,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功能。
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白坭坑股份合作公司。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
3、保安社区坳一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保安社区坳一片区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96756㎡,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新型产业等功能。项目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7712㎡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3830㎡的公共利益用地,其中落实无污染厂房建筑面积须不低于总产业用房建筑面积30%,且不低于现状厂房面积,同时还需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该企业股东多为当地村民,并在该片区内投资有多家公司,涵盖多个产业,在片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
4、保安社区坳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社区,拟更新范围东侧为自然山体,南侧为坳二路,西侧为坳新路及长光工业园,北侧为居民区,靠近在建地铁14号线“坳背站”。项目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为54005㎡,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710平方米的绿地,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1555平方米的林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180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
5、保安社区大福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项目位于深圳市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项目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为49745㎡,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4班的小学一所,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1080平方米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703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不含清退用地),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区块线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
6、保安社区马五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项目位于深圳市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项目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为67947㎡,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落实用地不少于2895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650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马五罗氏老围的保护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光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光浩实业公司。
光浩实业公司于1996年成立,公司总部位于福田区,是一家集工业园区开发管理、住宅项目投资开发、商业步行街投资开发、工程建设、高科技企业投资、物业管理为一体的具有多家下属公司的大型企业。在深圳、河源及清远连南县开发了多个住宅及商业地产项目,如龙华光浩工业园等。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9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止。
7、新兴塑胶厂和丰林吸塑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项目位于深圳市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项目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为52124㎡,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普通工业功能(更新后的普通工业厂房面积不低于现状面积)。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5116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及发展备用地(其中规划主导功能为普通工业的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不低于10614 平方米)。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工业区块线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
8、富民二区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项目位于深圳市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项目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为56019㎡,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20644平方米的绿地,共落实不小于24789.5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