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佳宏城更
【摘要】7月26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采购宝安区“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编制服务的公告;
8月17日,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服务。
(一)摸清改造底数
全面摸排宝安区2005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或混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摸清小区权属、建成年份、楼栋数、建筑面积、容积率、占地面积、房屋结构形式、户数、物业管理、是否安装电梯等基本情况,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现状等。
(二)调研改造需求
深入调研分析各小区内包括建筑本体、配套设施、综合环境、业委会建立情况、物业管理情况、历年维修改造情况,结合向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初步了解居民意愿,清楚掌握小区存在问题。
(三)建立宝安区老旧小区档案并配合录入数据
基于改造底数与改造需要,结合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汇总各类老旧小区基础资料、分布情况、改造存在问题,形成在全区老旧小区分布图上可索引的资料文档,并配合甲方依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向指定系统录入相关数据。
(四)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和测算资金需求
通过建立老旧小区综合评价体系,综合安全隐患、建成年限、社会效益、居民意愿、示范性等各维度,明确项目入库条件,编制“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合理编制各年度改造计划,并测算资金需求。
(五)分析片区统筹策略及实施路径
从片区、社区、小区基础配套情况综合考量,摸排具有片区联动综合改造潜力的区域,提出片区联动综合改造的统筹策略,采取市场化方式,或盘活零星闲散土地或存量房屋,或局部拆建、加建、改建等混合改造,支持市场主体建管一体化的具体改造实施方案。
(六)配合编制改造内容及标准指引
结合宝安区实际,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相关标准指引,明确大部分常用改造项目建议落实的改造内容范围,及具体改造方式,并对改造标准进行解析,形成指引性表格,用于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工作。
(七)配合对实施的老旧小区方案设计成果的技术服务
根据《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以及市住建局工作要求,结合宝安区实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对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设计成果进行技术评估,提供评估结论,包括且不限于:建筑本体的整修部位、外观风格等说明及合理性建议,小区公共空间整治要求,各类设施设备的材料、规格、配置要求、节能要求、控制单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