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沙四北帝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展意向合作方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23

摘要:11月1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沙四北帝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资格预审 》公告,2021年12月1日09:30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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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沙四北帝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社区,北邻沙井北环路,东近沙井环镇路,南临沙井帝堂路。根据《海上田园东地区法定图则》及《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土地初步规划为居住用地。本项目拆迁范围用地面积约为109,465.53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0,412.80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项目开发建设时拟调入21,000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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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准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拥有二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3、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总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

4、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且开发总建筑面积达到 40 万平方米或以上

5、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良好,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权比例>50%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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