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政府关于持续扩大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要求,规范和加强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深宝规〔2019〕9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22日,请遵照...